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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章 前言(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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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在佩奇米尔路(Page Mill Road)下了高速,惠普和另一家生物科技先驱阿尔扎公司(ALZA Corporation)就在这条路上,一些提供专业化服务的公司也坐落在这条街上,比如安达信咨询公司(Anderson Consulting,现在叫埃森哲Accenture)和威尔逊–桑西尼–古奇–罗沙迪律师事务所(Wilson Sonsini Goodrich&Rosati)。不过最先经过的是隶属于斯坦福大学的斯坦福研究园(Stanford Research Park),绿草茵茵的园区里建了很多低矮的研发实验室,给了研发人员施展才华的空间。施乐公司(Xerox)著名的帕洛阿尔托研究中心(Palo Alto Research Center,PARC)就坐落在园区里,乔布斯就是在这里第一次见到了配备鼠标和图形界面的电脑。乔布斯把NeXT的总部也选在了这里。

一位年轻的女公关带我走进一幢四四方方、混凝土结构、玻璃幕墙的两层办公楼,来到一间小会议室,透过会议室的窗户只能看到停车场。乔布斯已经在会议室了。他朝我点点头表示欢迎,示意那位女士出去,还没等我坐下,就抛出了刚刚提到的第一个问题。

我不确定他想要的答案是简单的“是”与“否”,还是他真的好奇我究竟是谁,以前做过什么。我假设他想听的是后者,于是我开始列举在《华尔街日报》当记者时曾经去过的地方和报道过的行业。从堪萨斯大学研究生院离开后,我去了达拉斯,报道过航空业、航空公司和电子工业,德州仪器(Texas Instruments)和无线电器材公司(Radio Shack)就在达拉斯。这期间,我还报道过约翰·欣克利(John Hinckley),他是德州石油商人的儿子,1981年射击了里根总统,为此我还背上了骂名。

“你是哪一年高中毕业的?”他突然插话道。“1972年”,我答道,“我在大学待了7年,但最终也没拿到硕士学位。”他又插话道:“我也是1972年高中毕业的,这么说我们是同龄人。”(后来我发现他跳过一级。)

我继续解释道,我曾在中美洲待了两年,后来又去香港待了两年,为《华尔街日报》撰写地缘政治类的报道。我还在洛杉矶待过一年,最终来到了旧金山,旧金山一直是我梦寐以求的工作地。说到这,我感觉这场谈话越来越像是在面试,只不过乔布斯对我的话没任何反应。

“你对电脑有一丁点儿了解吗?”他又插话道,“那些主流刊物的记者没一个懂电脑的,屁也不懂。”他边说边摇头,流露出傲慢的神色。“上一个来采访我的《华尔街日报》记者连内存和软盘有什么区别都不知道!”

现在我觉得自己有点底气了。“虽然我在大学学的是英语专业,但上大学的时候,我编过程,做过一些小游戏,还设计过关系数据库。”他转了转眼珠。“连续好几年,我都在晚上给4家银行打工,用NCR a小型机处理银行每天的交易。”他正凝视着窗外。“IBM(国际商业机器公司)个人电脑刚上市的时候,我就买了一台,在达拉斯买的,序列号的前8位都是零。开始我装了CP/M操作系统,搬去香港之前,我把这台电脑卖了,里面只装了MS-DOS(微软磁盘操作系统),因为买家只需要MS-DOS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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